本公司目前未委托任何勞動中介機構(gòu)、媒體、學校和培訓機構(gòu)等代本公司招聘、培訓船員,凡以本公司名義招聘、培訓船員的,本公司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(quán)利。
特此聲明。
南京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
2010年3月5日